据说,正常喝酒的人,酒精的代谢周期是十二小时左右。我这样喝酒的人,不能少于24小时。
所以,明天一早,确切的说是今天一早,我不该开车出去。因为我血液里酒精含量百分之百超标。
那么,本着对生命最最负责任的态度,我究竟是该现在就停止喝酒玩命试图把自己灌到水中毒以便试图逃脱法律的惩处,还是应该就此承认,我没权利在人类社会中开车呢?
酒是个凶器。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很违和的一句话就是:你们真的认为,罪恶和手执的凶器成正比吗?
这已经是更常识的常识了。拿着AK47的手,杀了N多人。但是再多,也无法跟那些拿着纸,笔,话筒,大红章的人相提并论。一台顶级的满火力配备加特林,甚至一颗最高当量的H蛋,它至少总有个上限。物理有上限。人文无上限。
生命的存在其实就这么简单。这是上一期的老话。杀戮永远都会有更干脆更有效更好看更人道的新技术涌现出来的。但是生存正相反。生存永远都没有新技术。无论在外皮上贴了多少东西,核心永远是:生命至上。
所以,仁义道德,对不住了。你们继续主流。我背叛了。因为我无畏。因为我不无知。
漫漫无眠夜,杳杳无相身。
茫茫无常路,悠悠无定魂。